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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知识

关于涉密人员“十不准”行为规范

2021/11/16 15:39:07 分类:保密知识

保密行为“十不准”

1、不准将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;

2、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移动介质接入互联网;

3、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;

4、不准用非保密移动电话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;

5、不准携带涉密载体回家或在家中处理国家秘密;

6、不准携带涉密载体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;

7、不准在个人著述或公开的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;

8、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国家秘密;

9、不准私自将国家秘密带出国境或参加涉外活动;

10、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私自与境外人员交往。

文章来源:保密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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